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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腐败举报: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院长管军为官不为失职渎职

投诉: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院长管军为官不为,工作严重失职、渎职!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绝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绝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

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青岛市市立医院始建于1916年,拥有百年深厚的历史积淀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是一所市属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秉承“仁爱、和谐、奉献、卓越”的精神,以“救死扶伤、奉献社会”为宗旨,全力打造“生命绿洲”服务品牌。

来到市立医院东院,一眼望去,满院子迎风招展的旗帜上印满了“抓质量 促发展,提服务 升品质”这些口号标语,这是管军院长提出的2016年市立医院东院的工作重点。

作为一个透析重病患者,2014年3月我是满怀希望而来,2016年1月却让我带着失望、无奈,憾然而去。在透析室这将近2年的治疗过程中,我通过多次亲身经历,感受到了人性恶的一面。仅仅是为了维护我自己合法的就医权利,我投诉了他(她们服务态度不好,我就得到了以下不公平待遇:

①透析室主任程海直接在护士大会上把我说成敌人,导致护士们敌视我

②护士长冯励害怕医院上级领导追责,安排14个病号及家属做假证写了一封表扬信,结果因为太夸张,把她自己标榜成一个撇开正在抢救的病人而为我服务,违背了医务人员“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原则,被我识破后,从此这封表扬信在医院失踪

③透析室三个护士分别到某位B区(丙肝患者跟前挑拨是非,结果这位患者不问青红皂白,就在我透析治疗期间,直接从B区跑到A区对我大呼吼叫、极尽辱骂,导致我血压飙升、心脏绞痛,差点酿出人命

④更有甚者,一位在我病区做长期护理的某护士,为了离开病区,在肾内科腊岩主任的指使下,诽谤、编造我骚扰她

⑤透析室主任程海辱骂我,作为医生,他自己不敢动手,挑拨医院电工打我,把我的眼镜摔坏,惊动了110警察

⑥更为恶劣的是,程海用“普通透析器假冒血滤器”严重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给所有尿毒症患者做血滤,收取高昂医药费,不但涉嫌骗取医保费用,还能够导致尿毒症患者并发症的发生,长此以往,直接会导致患者出现生命安全隐患……。

上述这些亲身经历,充分说明这些混入医务人员中的害群之马,披着“白衣天使”的外衣,做的却是医德缺失、伤天害理的勾当。我多次投诉到医院医患沟通办公室,但是,医院管军院长对这些医护人员都是一味包庇的态度时到如今、事到如今,医院没有给病人一个公平合理的答复。透析室主任程海更是毫发无损“稳坐钓鱼台”,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处分。

“生命之托,重于泰山”这是每个做医生的誓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这是医生的天职。但是,透析室主任程海作为一个工作了20多年的资深医学专家,却用一个普通透析器冒用血滤器给病人做血滤治疗,这种做法不光欺骗了我一个人,而是欺骗了所有不明真相的尿毒症患者。程海是透析室主任,他明明知道尿毒症病人完全是依赖血液排毒来维持生命,还采取这种坑蒙拐骗的手段来欺骗患者和家属!程海的这种罔顾病人生死的欺骗行为等同于草菅人命,是令人发指的、是非常恶劣的!

在实际生活中,尿毒症病人已经活得举步维艰。他们没有生活质量,每天都要控制饮食,不能吃也不能喝。稍不留神,哪天摄入的饮食中含钾高了,随时都会去见马克思。这样的实例举不胜举。疾病每天每时每刻折磨着他们的躯体,他们只是多一口气勉强活着而已。每天面对这样一群奄奄一息的病人,这些医学专家于心何忍!医生的良心哪去了?你们怎么能狠心干这种缺德的勾当呢?看来你们的心已经不是肉做的,是石头做的,还是黑心的石头做的!

真正的良医,不仅要有高超的医疗技术,还要有医德,要有悲天悯人之心。也许其他的职业会有模糊的空间,但是,医生这种职业每天面对的是生命——“生命之托,重于泰山”, 绝对不能弄虚作假、 “指鹿为马”。即使病人什么都不懂,医生也必须要对病人有一种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管军院长作为一位资历深厚的心内科专家医生,应该能够明白这个道理。在此,我强烈呼吁管军院长不要为官不为、高高在上。作为市立医院东院的“一把手”、“领头羊”,不要只会喊口号,只会做表面文章,而是要担负起领导的职责。“光说不做”、“说的比唱的还好听”最后只能导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结果!“欺骗只能是一时,而不能是一世!”强烈呼吁管军院长要在实际工作中真抓实干、全面落实,切实改善病人的就诊体验!不要砸了市立医院这块“百年老店”的金字招牌和“生命绿洲”的服务品牌!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老百姓想要维权是真难啊!

透析器和血滤器是一个世界成熟性的标准产品,医院只要严格按照厂家注册的用途来使用即可。注册了就代表国家认可这个产品了没注册就是没认可。这就像一些药品,没得到国家批号,你对外卖了,有关部门就认为是卖假药,就会对你查封、没收非法所得。这么浅显易懂的道理,医院为什么还要故意欺骗、隐瞒病人?

为了维权,我又投诉到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2016年3月13日,省食药局工作人员在电话告知我:“通过对你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研判,我们决定受理。由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调查处理。”3月14日,青岛市食药局稽查科通知市立医院东院要去透析室检查。3月17日,市立医院东院李永春副院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个人名义给了我2000元慰问金。但是医院自始至终也没有承认透析室主任程海冒用血滤器事件是错误的违规行为。3月18日,青岛市食药局稽查科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去透析室检查,没有发现TS-1.3S透析器。李永春院长说医院已经全部撤货,不再使用了。”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既然是正确的行为,那么为什么医院会撤货呢?为什么医院要捂着、盖着,不让其他患者知情呢?医院这种欲盖弥彰的作为,难道不是“掩耳盗铃”、“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

一年之后的今天,市立东院透析室的程海以为风声过去了,又悄悄地露出了马脚。这就叫“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想彻底的撤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2017年3月30日,青岛市食药局工作人员又给我打来电话说:“我们最近又去市立医院东院透析室作了检查,现在使用芬兰的血滤器给病人作血滤。还有一部分TS-1.3S透析器给病人作透析使用。”这就更能充分证明2016年1月的“假冒血滤器”事件,程海是明知故犯,是“故意为之”!

城阳人民医院透析室发生的“乙肝传染事件”,因为医务人员护理工作出现了失误和纰漏,结果导致了9位正常透析患者传染了乙肝,最终上到该院院长、院感主任、护理主任、透析室主任以及护士长等全部免职并受到严厉处分。我相信城阳人民医院透析室的医务人员在这件事上只是无心之过,绝不是有意为之。但是,市立东院透析室主任程海“假冒血滤器”事件,却是有意为之,是明知故犯。这件事情对我们尿毒症患者不是小事,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不是小事,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请问管军院长:为什么医院没有一个人为此担责!程海作为一个工作了20多年的医生,有着“肾病专家”的称号,却罔顾病人生死,视病人生命如儿戏!这样医德缺失的人却被管军院长视若“珍宝”,继续担任透析室主任,继续蒙蔽、隐瞒、欺骗透析病人。这是为什么?

强烈呼吁市立医院东院管军院长不要再遮遮掩掩,继续包庇程海建议市立医院东院能够尽快整改透析室,不要再继续漠视病人的生存权,还我们尿毒症病人一个公道!“生命之托重于泰山”,生命的安全和尊严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漠视他人的生命!医生是人不是神,是非对错一目了然,能不能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分程海,就看管军院长大人有没有勇气和担当!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场所,不是“草菅人命”的地方!

李克强总理说:“对为官不为、尸位素餐的官员要严加惩处!”

在这长达两年的漫长时间里,我看到和感受到的是管军院长对病患投诉的置若罔闻和视若无睹以及对医务人员的纵容和包庇。为了维权,我把我的亲身经历发布在青青岛社区论坛。迅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点击量和跟帖,并且有了解内情的网友在跟帖中继续爆料。这时候,我却看到了某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仗势欺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迅速让青青岛论坛屏蔽了我的IP。这是多么不要脸的行为!你们凭什么剥夺我的言论自由!

古人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这样浅显易懂的道理,我想管军院长应该能够明白。我呼吁管军院长不要再继续做“掩耳盗铃”的事情了,要想解决问题,还是应该实实在在的医患双方坐下来沟通,勇于承认错误,得到患者的谅解,才是根本之道!否则,再这样“纸里包火”,激化矛盾,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党中央一再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在其位,谋其政”。两年的时间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到管军院长履职尽责,拿出担当,依照相关规定对这些医德缺失的医务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管军身为医院之长,没有担负起领导“带头羊”的职责。管军这种为官不为、包庇纵容医务人员的行为是严重的工作失职、渎职行为!身为公务人员,管军每天花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不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行为已经可以下岗了!

鉴于上述事实,我强烈呼吁青岛市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市立医院东院院长管军的为官不为、尸位素餐,以及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转自http://ts.voc.com.cn/question/view/471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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